为了规避校外人员劳务费发放的风险,劳务费发放报销时除提供审批表和发放清单外还需要提供以下佐证材料:
一、发放标准认定
1.按职称的,提供职称证书或相关文件复印件。
2.按职务的,提供有关佐证材料。
3.无职称也无职务的,按不超过最低标准发放。
4.按知名专家的,请说明是哪方面的知名专家,并由经费负责人签字确认。
二、劳务内容的详细清单(有具体的时间段和详细内容),请在发放清单上一同填写完整。
本通知从下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校外人员劳务费发放清单
计划财务处
2023-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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